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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庆”休市期间调整交易保证金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为防范“国庆”期间的市场风险,根据各交易所通知,经研究决定,自2009年9月28日(星期一)结算时起,对各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适度调整,现将调整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的最低保证金如下表:

交易所
品种
保证金(%)
大商所
大豆1号
15
大豆2号
15
豆粕
15
玉米
15
豆油
16
棕榈油
16
塑料
16
聚氯乙烯
16
上期所
18
18
18
天胶
19
燃油
19
黄金
18
螺纹钢
18
线材
18
郑商所
硬麦
16
强麦
16
棉花
16
PTA
17
白糖
18
菜油
17
早籼稻
16

二、根据各交易所通知,国庆长假各品种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幅有较大变动,其中:
1、上期所:
2009年9月30日(星期三)开市起各合约涨跌停板扩大至7%。如果下一个交易日(2009年10月9日)未出现单边市,则下一个交易日的涨跌幅度限制恢复至原来标准,即各期货合约涨跌幅限制为5。
2、大商所:
2009年9月29日(星期二)开市起各合约涨跌停板扩大至7%。
如果下一个交易日(2009年10月9日)未出现单边市,则下一个交易日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和玉米各合约涨跌停板恢复至4%,聚乙烯、聚氯乙烯和棕榈油各合约涨跌停板恢复至5%。
3、郑商所:
2009109(星期五)开市起各合约涨跌停板幅度由原比例提高至6%。
郑商所各合约涨跌停板幅度的恢复时间,将另行通知。
详情请登陆各交易所查询。
三、有关公司保证金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发布人: | 发布时间:2009-09-28 |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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