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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证监局致期货投资者的一封公开信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04日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厦门证监局致期货投资者的一封公开信
 
期货投资者:
为了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落实投资者教育工作要求,防范相关风险,我局现将有关注意事项提醒告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风险意识,熟悉期货市场交易规则。期货市场是高风险市场,一般投资者切记不要将用于养老、子女教育、结婚、买房以及对外借款等资金用于期货市场,以免家庭生活遭受严重影响。入市前务必要熟悉交易规则,套保客户务必要熟悉交割规则。
二、明确期货经营机构正式员工与居间人身份的区别。居间人不是期货经营机构的员工,而是独立的民事责任主体,对外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辖区期货经营机构的期货从业人员、期货居间人名单都在各机构的营业场所予以公示。
三、切勿将个人操作密码告知期货居间人等其他人员,切勿全权委托居间人代理操作。通过以往信访案例发现,客户利益受损往往由于全权委托造成,由于期货居间人与客户之间存在利益冲突,有的不负责任的期货居间人往往追求客户交易量提成使客户利益受损。
四、由于期货居间人是独立的民事责任主体,客户与期货居间人之间发生的经济纠纷,超出我局的监管职责权限,可以拿起法律武器通过司法渠道予以解决。所以,务必确立“证据意识”,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五、欢迎广大投资者对不诚信行为向我局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以便我局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共同营造良好的辖区期货市场环境。
此致。                                                         
 
 
                                    厦门证监局
二○一○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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