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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上期所交易时间的通知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调整交易时间的通知》的要求,自2010年6月28日起,取消下午交易时段的休息时间,上午交易时间不变。调整后交易时间为,上午第一节交易时间自9:00至10:15、第二节交易时间自10:30至11:30,下午交易时间自13:30至15:00。
 

发布人: | 发布时间:2010-06-23 |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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